缴费比例
台州市医疗保险缴纳比例为 :个人承担2%,单位承担6%
城镇职工:
1、企业职工五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419元,上限为12093元;
2、机关事业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统一基数4031元;
城乡居民:
居民医保总体筹资标准为600元,其中各级政府补贴400元,个人自负200元(学生部分个人自负另行规定)。
台州市医保最低缴费年限为20年。退休时,缴费不足20年的,一次性补缴上一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8%后,可继续享受医保待遇,且待遇相应提高,不按规定补缴的,次月起中止其医保关系。补缴后,重大疾病基金仍须按月继续缴纳。
单位与个人相结合缴交:
由单位与员工负责缴交医疗保险费用(单位与员工按各自承担比例相结合缴交医疗保险费用),单位一般通过账户转账渠道进行缴交。
台州各区县市的医保局